说到关于应该!黎平县有5人因非法经营“摩的”而被处罚。和一些贵阳天煌汽车这类的相关题,总是能引起不少人的关注,接下来让小编为大家讲解。
1月24日,贵州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黎平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暂停公交车、乡村公交车、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运营,严厉打击“摩的”等违法经营行为。
在全国上下全力阻止病传播的关键时刻,仍有人不顾人民政府的通知,看到机会驾驶摩托车接送乘客。这是完全不顾公众安全的街头非法经营行为。
2月5日,根据黎平县公安局的统筹部署,德丰派出所集中警力开展专项纠治工作,在全市主要路段设置卡点,加强巡逻检查,对涉案人员进行处罚。我们在紧急状态期间拒绝执行人民政府命令的人,依法严厉打击按照法律规定的决定和命令进行的行为,以及吴、杨元、宋黄、吴、等五人被捕。周某、范辉非法参与“摩的”业务。
经讯,上述五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局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吴某、杨元、宋某黄、吴被捕。被抓。周某、潘某辉在紧急状态期间拒不违反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各被处治安处罚200元。其中,吴某、吴周、潘辉因无证驾驶行为被移交县交警大队处理。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局处罚法》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五日以下拘留10天。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紧急状态期间拒不执行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干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阻碍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警车以及其他执行抢险工作的车辆通行。
强行突破公安机关设立的警戒带、警戒区。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从重处罚。
吴振涛贵阳日报财经媒体编辑吴如雄
N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