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想知道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家用轿车怎么看是国几的话题,下面让小编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题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指数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员
第一节汽车和非汽车
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
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则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汽车交通规则
第三节非汽车交通法规
第四节行人和车辆乘客的规定
第五节公路特别规定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六章执法监督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提高交通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交通活动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客以及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程必须依法管理,坚持便利公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须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
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道路运输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必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履行职责时作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表率。
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必须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有义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第七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加强科学研究,鼓励和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和设备。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员
第一节汽车和非汽车
第八条国家实行车辆登记制度。汽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如果需要在尚未登记的道路上临时驾驶汽车,必须取得临时交通执照。
第九条申请车辆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及证明材料。
车主明
汽车原产地证明
整车工厂验证证书或进口汽车进口证书
汽车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车辆登记时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登记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给车辆登记证、号牌、驾驶证。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有载明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核发汽车牌照或者要求汽车加挂其他牌照,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车辆登记证书、号牌、驾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督。
第十条批准登记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汽车安全技术标准。申请车辆登记时,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但经国家汽车产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汽车安全技术标准认证的企业生产的车型及该车型的新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接受国家汽车安全技术标准的符合性检验工厂发货和检验证书的情况下,技术检验不属于安全豁免范围
第十一条驾驶汽车上道路行驶,必须附有车牌、检验标志和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汽车驾驶证。
车牌必须按照规定展示,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车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办理相应登记
汽车的所有权已转移。
车辆登记详情的变更
用作抵押的汽车
汽车报废了。
第十三条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数量、货物运输量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和使用寿命。有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必须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国家汽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检验证书。
实现汽车安全技术检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化汽车安全技术检验,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汽车在指定地点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汽车到指定地点修理、保养。
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收取汽车检验费用,并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汽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汽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各种报废标准。
需要报废的汽车必须及时注销登记。
符合报废标准的汽车不能上道路行驶。报废大型客车、货车等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督拆除。
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必须按照规定喷绘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其他车辆可能与上述车辆不同,也不得喷涂油漆、标志、警报器或照明装置或在某些车辆上使用。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道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必须按照道路法的规定配备统一的标志和警示灯。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未经许可组装机动车或者改变已登记机动车的结构、构造或者特性的。
更改您的汽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号。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车牌、驾驶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的。
使用其他车辆的登记、车牌、驾驶执照、检查标记或保险标记。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汽车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汽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必须登记的非汽车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情况确定。
非汽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夜间反光镜等必须符合非汽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
第十九条驾驶汽车,必须依法取得汽车驾驶证。
申领汽车驾驶证,必须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证条件,考试合格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汽车驾驶证。对应的类别。
持有境外汽车驾驶证,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证条件,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颁发中国汽车驾驶证。
驾驶人必须按照驾驶证载明的驾驶类型驾驶汽车,驾驶汽车必须持有汽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保管汽车驾驶证。
第二十条汽车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进行登记管理,加强对驾驶培训活动的监管。专业拖拉机驾驶培训中心和驾驶员培训班由以下机构管理农业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国家机关和驾驶培训、考试机构不得举办、参加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第二十一条驾驶汽车上道路前,必须认真检查汽车的安全技术性能,不得驾驶安全设施有缺陷、零部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汽车。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规定,按照驾驶规则安全、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患有妨碍汽车安全驾驶疾病、过度劳累影响安全驾驶的人,不得驾驶汽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煽动、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汽车驾驶证进行定期检验。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外,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实行累计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记分达到规定标准的驾驶人,应当扣押驾驶证,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重新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应当扣押驾驶证。归还驾驶执照。
汽车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一年内未累积积分的,可以延长驾驶证核验期限。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命令。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必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必须清晰、美观、准确、完整。
根据交通需求,道路交通信号灯必须及时增设、更换、更新。对有限道路交通信号的增加、更换和更新必须提前向公众宣布并广泛提供。
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分为红灯、绿灯、黄灯。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允许通行,黄灯表示警告。
第二十七条铁路与公路水平交叉口必须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对于没有防护设施的铁路道口,必须在距道口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安装、移动、占用、损毁交通灯、交通标志、交通标志。
道路两侧、隔离带、广告牌、管道等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必须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红绿灯、交通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野。否则影响交通。
第二十九条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必须适应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需要,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使用道路上存在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报告交通事故,防范和消除风险隐患必须提出建议,当地人民政府要及时作出决策。
第三十条道路因塌方、塌陷、水浸、抬高等原因造成损坏,或者红绿灯、交通标志、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损坏、丢失的,道路、交通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在设施处安装警告标志。必须立即进行维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威胁交通安全,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立即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养护部门或者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设施。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占用、开挖道路或者需要办理车辆登记证的,国家如何看待?1、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看车辆上的环保标志。标志后面有一个明显的标记。
2、登录汽车排放污染监测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3、请携带车辆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到车辆管理所。
4.如果是新车,可以找到车辆的出厂合格证。
5.根据车辆镀牌年份大致分类。
2008年以后的汽车大部分是国IV。
2007年的汽车有的是国,有的是国。
2007年之前,汽车基本都是国四及以下,即国三、国二车。
2005年之前,汽车基本都是国家二类车。
汽车的国家/地区是否出现在登记上?车辆登记证上并没有标明排放标准,所以如果您想了解自己车辆的排放标准,可以使用以下方法。
1.您可以找到所示车辆的工厂证书。然而,车辆的合格证通常保存在机动车管理机构。因此,当您购买新车时,最好制作一份副本并保留以供将来使用。
2、请携带车辆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3.如果你看一下你的车辆上的环保标志,标志后面有一个显眼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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