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对于买车保险和买车保险高出补车价的题大家都有很高的关注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知识。
例子
2019年,王先生与刘先生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刘先生驾驶的奔驰车受损严重。
交警认定王先生负全部责任,刘先生无责任,双方均未提出异议。
肇事司机王先生有100万元的商业保险,因此他实际上并不需要获得事故赔偿。
刘先生与王先生的保险公司就维修题未能达成一致,向法院提起诉讼。
应双方请求,法院两次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鉴定工作,并得出两项鉴定结论。
第一个鉴定意见是,需要花费约55万元人民币(约5.5亿韩元)才能将本次事件涉及的奔驰车修复至良好状态。
二是鉴定意见认为事故发生时车辆价值35万元,事故发生后残值8万元。
肇事司机王先生的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太贵,而且正在修理的奔驰车被判定车龄超过10年,已经贬值。为了补偿事故发生时汽车的价值——其残值就足够了。
刘老师要求赔偿修理费55万元。
一审法院裁定,损害赔偿应仅限于赔偿权利人的利润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维修费用远高于车辆的实际价值。因此,本案原告车辆因修理费用过高且修理需要不足而进行修理,未修理车辆属于前述判例解释第二款中的“不予修理”条款。赔偿金额必须为购买车辆的金额,车辆更换费用仅限于事故发生时受损车辆的价值。
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仅需赔偿35万至8万元,即27万元。
刘老师对此不服,提出上诉并申请再审,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高等法院驳回了他的再审申请。
律师意见
这个案例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重点是“维修费用不能高于实际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您的车辆丢失或无法修复,则更换车辆的费用等于事故发生时损坏车辆的价值。
如果无法维修,我们将承担更换同等价值车辆的费用。
本案中,奔驰车在技术上是可以修复的,但由于预估的修复费用远远超过了车辆的价值,法院判决“无法修复,因为没有修复的必要”。
在侵权诉讼中,侵权方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修理费用,但实际上,侵权人要求的是“恢复原状”。
本案涉案车辆除非有特殊意义,否则属于一般财产。
如果普通房产的修复价格高于原房产,且又不是稀有品,修复的意义一般不会被认可,这违背了节约资源的基本原则。维修费用会给侵权方造成不公平的负担。
这对修复有影响,例如,如果该财产具有特殊的纪念意义或有价值但不再可供购买。
如果平时出现类似情况,对方声称维修费用比原价高,你就应该认真思考是否有必要维修。
而且,本案中,用于评估事故发生时车辆的价值和残值的鉴定费为2万韩元。如果发生类似车祸,评估费用也应包含在费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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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多的伤害索赔会影响汽车价格吗?不可以,根据保险四大原则之一的“损害赔偿”原则,如果赔偿金额超过了车辆的价格,就等于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得了额外的利益,违反了“损害赔偿”原则。赔偿损失。但二手车也存在漏洞,比如根据2004年的协议,一辆二手车的市场价格可以低至4万左右,但车子的价格是根据保险单折旧的,如果折旧的话超过4万,赔偿相当于车价,有的情况是超过的。
您的汽车保险承保范围是否超出其实际价值?汽车损坏保险投保金额明显高于汽车购买价格汽车保险是根据车身价格购买的,汽车价格越高,汽车损坏保险金额和盗窃保险金额就越高。保险费也相对较高,成本也相应增加。车损险的价格与汽车的价格有关,车损险一般取决于车辆的实际价值,而车辆的实际价值通常是根据新车的购买价格协商确定的。时间。这是保险金额减去折旧金额的金额。因此,汽车价格越高,车损险的价格也可能越高。
关于买车保险的相关信息,本文对买车保险高出补车价这样的题已经进行了解,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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