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业主和业主需要谈论的法律话题(第二部分)

本篇文章主要跟大家分享一些社区业主和业主需要谈论的法律话题(第二部分)的相关题,其中也对用若干辆汽车的题进行了一些详细讲解,现在开始吧!


继上一篇文章之后,我提到了为对房产服务不满意、不缴纳房产佣金的业主辩护的误区,但今天我要谈谈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以及如何保护这些权利。


业主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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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每月的服务费用是多少?征收的房产税有何用途?您所在社区的公共部门年收入是多少?提取的公共维护费是否用于维护社区设施?业主有权了解社区业主的切身利益,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定期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房地产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开合理的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情况和收入情况,并向业主大会和管理机构报告。”“业主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所有权归属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协助征收、使用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费、管理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会议决定、会议记录等,并向业主公开。“业主委员会、房地产服务协议、公用部件的使用和进口、建筑区内规划的停车位和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的处置、其他信息和需要向业主披露的信息。”


业主知情权是指业主依据业主的身份,对相关建筑面积的共有、共同管理权有关事项的知情权。行使业主知情权的主要方式是向业主提出请求。房地产公司.我们披露相关材料。该权利可由单一业主行使,不得由业主会议或业主委员会行使。


法官的建议


如果资产管理公司不定期披露相关信息或者业主查阅信息的请求被拒绝,业主可以提起业主知情权诉讼,要求资产管理公司披露或者提供查阅信息的权利。但披露或获取的范围仅限于前述法律规定。


还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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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文章我们提到小刘家的屋顶漏水、墙壁剥落,小王家的墙壁长毛,有刺鼻的霉味,小赵家密封不好,通风不好。大家都多次报修,但物业公司不能容忍持续拖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提供者必须按照物业使用的约定和性质,妥善维修、保养、清洁、环保、经营和管理业主的物业。必须采取合理措施,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的基本秩序,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解释》第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对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题作出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职责或者业主未充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确定的维修、保养、管理、维护义务的,业主继续向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义务,要求我们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救济或者赔偿损失。法院必须支持这一点。


业主没有必要因物业公司无所作为而感到不安。您可以自行聘请专业人士对物业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将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抵消。如果协商不成,业主不应以此为由拒绝缴纳房产税,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起诉讼。公司将报销维修费用。


法官的建议


业主必须保存因物业管理公司不作为而造成其财产受损的相关证据,与正规维修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委托保管维修单,并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必须以此为基础。


撤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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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选定房地产公司并签订初步房产合同,合同到期前,居民自治委员会在公告栏上发布信息,征求续签房产合同的意见。由于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业主不足,公示期满后,业委会与原房产公司续签了合同。询业主委员会续签合同的决定是否遵循正当程序,新的房产合同是否有效,业主应如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278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选任、解聘房地产服务企业管理人员或者其他管理人员……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是通过参加本次投作出决定。决定前款第六款至第八款规定的事项。决定前款规定的其他事项时,由参加投的专家进行表决,部分区域业主投同意的业主过半数同意。第280条规定如下“房东协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采取下列行动“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他说。


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房产佣金、采购维修费用等事项都必须由业主大会决定。按法定费率。本案中,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上没有投,但推定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续签合同,只是因为半数以上的业主没有反对。公告发布后,业主们。而原来的房地产公司缺乏法律依据。业主委员会续签合同的决策程序不合法,剥夺了业主对社区题的决策权。业主有权提起诉讼,推翻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续订的房产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法官的建议


撤销权的行使有严格的法定期限,超过期限的行使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在一年内或者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消灭的取消。”存在严重误会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原因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解除权的,或者非受胁迫解除的,自发生严重误会的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解除权的胁迫行为结束之日撤销权在一年内行使的,当事人通过声明或者行为明确证明其在知道撤销原因后放弃撤销权。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分享公共收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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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几乎每个小区的走廊、电梯里都挂着广告牌或电子标牌,但广告收入该由谁获得呢?由于私家车的增加,很多小区绿地被改造成停车场,停车费谁来负责?社区规划的房产一半将由物业管理公司分割租赁。房租应该属于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274条规定“建设区内的道路属于业主所有,不包括城市公共道路。建设区内的绿地属于业主所有。但是,属于城市公共绿地或者个人明确所有的除外。“建筑区域内的其他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和房地产服务建筑,属于业主所有。”第275条第二项规定如下“占用街道的停车场或者与其他地块共同停放车辆供业主使用的停车场,属于业主所有。”第282条规定“建筑施工单位、房地产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从业主份额中取得的收入,扣除合理费用后,属于业主所有。”


您可能知道,当我们买房时,我们是根据建成面积而不是使用面积来付款的。所谓建成面积,不仅包括室内使用面积和墙体结构占用面积,还包括社区绿地。空间和广场。停车场、电梯等公共区域的共享空间。这些公共部分归社区业主共同所有,通过它们产生的收入自然也归业主共同所有。


法官的建议


业主通过行使知情权,可以了解房地产公司每年的广告收入、停车费收入、房产租金收入有多少,扣除房地产公司的投资和运营费用后,剩余部分必须转入房地产公司。业主大会。每个所有者决定如何使用它。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已属于物业管理公司所有的公共收入的,业主委员会有权向物业管理公司要求退还。


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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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大雨过后,小区地下停车场因排水不畅、积水过多,不少车辆被淹,小区内建筑物外墙倒塌,淹没了停在下方停车场的车辆。酒店工作人员在清理楼梯时,喝了太多酒,地板变得很滑,导致老人摔倒受伤。社区走廊未配备消防栓或连接消防水囊。水管火灾因未能及时处理,造成损失加大。出现上述情况,资产管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287条规定“建设者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建筑企业、房地产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其他业主承担民事责任。《物业管理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房地产服务企业未履行房地产服务合同约定造成损害的,应当为业主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管理公司是对社区内的建筑物、公共设备、设施进行管理的人,如果不及时履行维护义务,因社区内的公共设施给业主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损坏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遭受损坏的业主可以向管理人索赔。资产管理公司。业主提出索赔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起诉违约或侵权。


法官的建议


对小区业主饲养动物、违章建筑、侵占通道等侵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行为。并按照下列规定停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6条规定了侵权责任、排除妨碍责任、排除危险责任、恢复原状责任和损失责任。


成立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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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小区业主的利益受到侵犯时,个体业主提起的维权诉讼往往会以单位不具备资格为由被驳回。业主要团结取暖,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经业主大会批准,有权维护全体业主的权利,并可以提起诉讼。


开发商选择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初步房地产服务协议的履行期限往往规定在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与新的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后即终止。如果业主对开发商选择的房地产公司的服务和价格不满意,应尽快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将解散现有房产并选择新的房产进行处理。确保权利得到应有的实现。以及业主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277条规定“建设者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设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对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选举给予指导和支持。


《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如下“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保护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第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名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全体业主一致决定不召开业主会议的,应当由业主共同召开。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法官的建议


业主委员会可以给予弱势个体业主和实力雄厚的房地产企业平等对话的机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利,可以监督、审查、监督房地产企业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能。协助房地产公司开展房地产服务。广大业主要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设立,确保业主委员会发挥合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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