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蒙城锁定某些区域的停车位并公开出租是否有意义?和一些蒙城轿车租赁的话题,想必大家都很想了解,下面听小编来讲解吧!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日报当地领导栏留言我是Maengseonghyeon华人村社区的业主。中国城社区由蒙城天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安徽宜山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物业管理。由于小区地下车库尚未建成并获批,小区内所有车辆只能停放在地面公共停车位上。然而,宜山物业公司强行将有限的地面公共停车位锁起来,在没有租户的情况下公开出租给业主。对于停车困难的业主来说,这甚至更加困难。夜间,车辆停放在紧急出口、公寓门口,造成安全隐患和不便,因停车、交通拥堵而引发的冲突事件时有发生。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锁定公共辅助停车位?房地产公司是否需要如实披露房屋转让四年后的公共部分产生的收入?公共部门产生的利润属于我们集体所有吗?请带领我们调查核实!我对此很期待!
解
响应单位中共蒙城县委办公室
2019-03-2015:12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们看到您在人民网发给县委书记的留言后,经过认真调查,现复如下。目前华侨城社区正在建设中,社区正在建设中。不符合使用条件,小区内车辆只能停放在地面上。对于物业公司每年收取的地面停车费800元,我们了解到该费用为地面车辆停车管理费,并已获得物价部门许可收取。房地产公司共收取800元。20辆以上地面车辆停放管理费,由业主按管理费设置地面封闭式停车位,保证车辆停放。
关于房地产企业是否必须披露公共成分收入,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从建设单位或者初始房地产劳务取得的收入。公共使用的房产、共用的设施、设备,使用部分独立核算,业主收入的70%存入专项维修基金,30%用于补贴房产维修费用。同时,根据《亳州市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向全体业主公开住房小区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会议的意见。房地产部要求房地产公司每年披露其财产收入和支出。
关于社区公共部门产生的收入是否归属集体业主的题,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分别核算车辆停放费和公用经营费收入。它属于所有者。所得款项将按照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房地产服务合同使用,未作出决定或协议的,70%纳入专项管理费用。其余部分将用于支持房产服务费用和业主委员会成员补贴。建立资产管理领域对公营业收入财务账目的定期审计和披露制度。由于华侨城社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共享空间产生的收益题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交给业主委员会分配。
针对您举报的小区车辆乱停乱放、交通受阻、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房产部门将加大对小区的巡查力度,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严格检查外来车辆的进出。及时有序办理外来车辆进出境登记、引导车辆停放,确保广大车主安全通行。房产局3月8日上午约谈宜山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房产服务初步协议》提供服务,并将该社区纳入全县房产信用评价文件。业主监督。如有其他疑,请与房产管理局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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