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介绍唐山酒后驾车与无牌三轮车相撞,一人被抓,一人被拘留。的题和三轮车左转轿车直行相撞相关的话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5月5日,唐山交警四大队指挥所接到报警京华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牌号为JiB8DK的小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导致三轮车侧翻。结果,三轮车司机受伤,两辆车不同程度损坏。
接到事故报告后,警方立即赶赴现场。警方勘察现场后证实,一辆小车在路口由东向南左转时,与一辆由南向西左转的三轮车相撞。随后,事故民警检查了双方驾驶证,发现张某持有A2级驾驶证,李某不具备驾驶资格,而按照规定,驾驶电动三轮车必须持有D级驾驶证。警方最终对两名司机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发现紧凑型轿车司机张某血液酒精浓度为1604mg/100ml,确认其属于酒后驾驶,而轿车司机李先生则为酒后驾车。三轮车的血液酒精浓度为0。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为双方办理了交通事故处理手续,对因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张先生和无证驾驶的李先生承担同等责任。如果您持有驾驶执照,但未能给从右侧驶来的车辆让路,则您应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事故责任裁定作出后,双方均无异议。
同时,根据规定,司机张某因醉酒驾驶将受到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监禁1至6个月。司机李某因无证驾驶,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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