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共车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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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书记处国务院秘书处


公布《党政机关公用车辆管理办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使用公共车辆管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我们忠实地遵守规定。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党政机关经济应当按照《条例》严格规范。这些措施是在《实行反对浪费》《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中规定和制定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人民团体和管理的事业单位。参考《公务员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车辆,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支持公务活动的车辆,包括秘密通信车辆、应急保障车辆、执法车辆、特种职业技术车辆等。按规定配备的车辆及其他公务用车。


保密通信车辆是指用于交付、运输保密文件和保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车是指用于处理紧急情况、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紧急公务的车辆。


执法专用车辆是指经中央批准的执法部门用于一线执法和公共服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技术车辆是指永久性配备专门技术装备、用于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目标安全、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机关使用的公务用车必须实行统一的制度标准和分级分类管理。党政机关公用车辆主管部门负责同级党政机关公用车辆的管理,实行统一配制、统一标准、统一采购资金、统一采购和设备管理。履行职责,指导和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立与规范管理


第六条党政机关使用的公共车辆实行设施管理。建立车队取决于组织设置、人员配备和业务需求等因素。


保密通信用车辆、紧急救援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共车辆数量,由公共车辆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执法工作使用的车辆和专用技术车辆的数量由财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报公务用车部门报告。


第七条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必须严格执行下列标准。


保密通信车是指价格在12万元以下、排量在16升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按规定配备的应急保障车辆和其他公务用车,必须配备价格在18万元以下、排量在18升以下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事实上,由于特殊情况,也可以适当配备在其他价格25万元以下、排量30升以下的中小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下的大型客车上。


执法工作用车是配备价格在12万元以下、排量在16升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并根据工作情况可以配备具有下列特点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需要价格在18万元以内,排量在18升以内。事实上,由于特殊情况,也可以适当配备在其他价格25万元以下、排量30升以下的中小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下的大型客车上。


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的装备标准由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保证业务需求和经济实用的原则共同确定。


新能源轿车搭载公务用车时,价格不能超过18万元。


上述装备标准必须根据政府扶持需求、汽车行业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


第八条严格控制执法车辆的装备范围、安装情况和标准。用于执法任务的车辆装备应当严格限于一线执法任务。


第三章设备及资金管理


第九条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公务用车装备更新标准和现状,编制年度公务用车装备更新计划。


第十条财政部按照年度公务车辆装备更新计划和预算管理的规定统筹安排购置资金,纳入公务车辆部门预算。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会同公务车辆主管部门制定公务车辆运行经费分配标准,统筹公务车辆运行经费,纳入党政机关预算。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统一组织实施公务车辆集中采购。


第十三条党政机关应当配备和使用国产汽车,引导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的比例。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因业务需要实际配备超过规定标准的公务用车的,必须报省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准。


党政机关一般不配备越野车。若因经营需要确需的,按程序提出审批申请后可适当安装在国产越野车上。越野车不能作为主要管理人员的常规车辆使用。


第十五条除执行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特殊任务的车辆外,党政机关需要保密的公共车辆的产权登记所有人为本机关法人。公务用车不得在所属单位、公司登记,不得以个人名义登记。


第四章使用和废弃管理


第十六条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车辆,严禁公务车辆私人使用和私家车公共维修,不得领取公务交通补贴。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的。


第十七条党政机关应当推动公务用车服务建设。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将各类公务用车纳入集中管理,利用信息技术协调调度、高效使用,鼓励社会化专业机构提高管理运营效率。


第十八条党政机关应当推进公务用车的识别和管理。公务车辆必须统一标识,但执行涉及国家安全、侦查、案件处理或者其他保密要求的特殊任务的车辆除外。


第十九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车辆管理台账,加强相关通行证档案的保存和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公共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公共车辆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公共车辆装备和使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条党政机关必须建立健全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管,降低运营成本。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时间、原因、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开制度。返回住宿或其他指定区域时严格执行停车制度,节假日除工作用途外车辆必须封存停放。


落实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中央政府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保养、定点加油制度,完善公务用车油耗和运营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考核制度。警卫。


第二十一条党政机关必须减少公务车辆长途行驶,领导人员前往异地执行公务的,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交接待、会议、团体活动等用车主要通过社会租赁方式办理。


第二十二条公务车辆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换新,换新期满后能够继续使用的,必须继续使用。如果出于安全或其他原因绝对需要提前更新,则必须严格遵循审批流程。


按规定更新车队后,旧车辆可以通过拍卖、厂家回收、报废等方式进行标准化处置。处置收入按照非应税收入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


第二十三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更新、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车辆管理局负责统计、汇总本地区公务车辆的更新和使用情况。国家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管理局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车辆更新和使用情况的统计、汇总。


第二十四条党政机关必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装备管理和使用的各项规定,将公务用车的更新、使用、预算办理和执行纳入内部审计、政务公开和公务用车预算执行范围。政府.做.接受诚信建设和社会监督。


公务车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使用的公务车辆更新、使用、处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报告或者宣传相关信息。


财务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管理和公务车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督促改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与公务车辆管理机构交换公务车辆登记信息、使用状况等。


纪检监察机关要立即接到有关部门报送的社会公众关于公务用车管理题的举报和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公务车辆管理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公务用车设置决定违反规定的


违反规定超标安装、批准超标公务车辆安装的。


因违规未在有效期内取得正式车辆更新批准的


违反规定分配公务用车预算行为


未履行其他必要的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二十六条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公务车辆超载、超标的;


违反规定以所属组织、公司或者个人名义登记公务车辆的


将公务车辆当作私家车使用,拥有私家车供公用,或者收取公务交通费用并违反规定使用公务车辆的。


置换、借用、占用本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的车辆,或者未经许可接受公司、机构、个人赠送的车辆的。


盗用或修理车辆供个人使用用于目的,例如执法或机密通信。


为您的公务用车添加豪华配置或豪华内饰。


虚报姓名或其他费用包含在车辆维护和其他费用中,并包含在公司车辆以外的车辆的运营和维护费用报销中。


违规处置公务车辆


此外,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也存在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所称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术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行业标准GA802-2014《车型术语和定义》规定。


第二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垂直管理机构和派出机构使用的公共车辆,由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各民主党派公务用车的管理。


不依公务员法管理之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依本办法原则管理。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国家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1月6日发布的《党政机关公用车辆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021年公务用车采购标准是多少?保密通信车是指价格在12万元以下、排量在16升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按规定配备的应急保障车辆和其他公务用车,必须配备价格在18万元以下、排量在18升以下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事实上,由于特殊情况,也可以适当配备在其他价格25万元以下、排量30升以下的中小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下的大型客车上。


执法工作用车是配备价格在12万元以下、排量在16升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并根据工作情况可以配备具有下列特点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需要价格在18万元以内,排量在18升以内。事实上,由于特殊情况,也可以适当配备在其他价格25万元以下、排量30升以下的中小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下的大型客车上。


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的装备标准由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保证业务需求和经济实用的原则共同确定。


新能源轿车搭载公务用车时,价格不能超过18万元。


2021年的汽车品牌是什么?政府车辆主要为以下品牌的汽车


1.红旗汽车;


2、奥迪A6;


3、大众帕萨特;


4、丰田凯美瑞;


5、本田雅阁;


近年来,政府按照《公共车辆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开始使用瑞麒G6、荣威750、广汽传祺、帝豪EC7等自主国产品牌车型。“党政机关使用”党政机关设备和公务车辆必须严格符合下列标准


1、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量18升及以下、价格18万元以下的车辆,其中保密通讯车配备排量16升及以下、价格18万元以下的车辆元。12万元。配备财政支持的自主创新新能源汽车,补贴后价格成为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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